青島公用事業中心組織開展城市照明綜合整治行動
? 為了貫徹高新區工管委“2311”總體工作思路,落實“美麗青島示范區”工作要求,完善城市照明運維精細化、網格化管理措施,公用事業中心積極組織開展照明設施綜合整治行動,制定“雙月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加強路燈、景觀燈設施的綜合整治,提高管理效能,打造明亮璀璨的城市照明靚麗風景。
? 一是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制定并全面落實“雙月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并采取周調度、月督查方式,分類指導和推進高投集團在建及未交接路燈、高新水電管理處維護路燈的管養標準、網格化責任劃分,實現路燈、景觀燈設施維護管理標準的全面提升。
? 二是快速行動、集中治理。自8月15日開始,公用事業中心協調高投集團安排路燈施工單位對已接通電源未全面亮化的河東路、祥源路等10條道路1500余盞路燈進行全面整治,確保10月15日前全面亮化。同時,公用事業中心通過調度高新水電管理處,對建成區域全路段照明設施的燈容燈貌及配套設施的完好性進行全方位、無死角的全面排查,建立臺賬,明確職責,并落實“定區域、定人員、定責任”的網格化監管模式。實施半月來,共出動維修、巡檢人員195人次,出動升降車輛55車次,巡檢車137次,完成檢、維修路程1395余公里。維修倒、斜燈桿12棵,不亮燈具52盞,更換景觀燈燈具38盞,處理電纜故障3處,補充缺失井蓋348個;確保照明處所管轄的路燈平均亮燈率達98%以上,照明設施完好率達95%以上。
? 三是動態管理,長效機制。公用事業中心將以本次“雙月攻堅”為契機,探索并實施已完工路燈的臨時看管、巡護。同時,實施周報、留痕工作制度,對照明設施加強考核管理,建立長效運行機制,將照明設施管理打造成為美麗城市夜間靚麗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