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LED投光燈廠家顯色指數不達標(上)
自2012年以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白禁”和節能優勢使LED投光燈在照明市場的份額不斷增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保護與環境保護司副司長盧文斌在2014年全球高效照明論壇上說,中國LED投光燈產業產值增長率約為30%,預計2018年LED投光燈照明市場份額20%的目標將提前實現。
LED投光燈作為家用照明產品的未來是光明的,這次,它是“顯色”的“顯色指數”的主要功能指標。
3品牌燈泡不能滿足室內要求
2018年1月,《消費者報告》在市場上購買飛利浦、 Op、 Mulinsen、 Langshi Lighting、佛山照明、三雄極光、奔邦國際照明等7品牌室內5W LED投光燈,送至第三方測試機構進行顯色指數檢測。結果表明,佛山照明、木林森、三州檢驗樣品不符合國家建議的要求。
作為測量光恢復物體顏色的能力的“顯色指數”,它是燈泡產品的基本功能之一。通常,顯色指數越接近100的光源,恢復的顏色程度越接近在陽光下看到的真實顏色。中國賽寶質量檢測中心技術部工程師林書建也告訴記者,“低顯色指數會影響消費者的視覺識別。特別是在室內看一些關鍵顏色時,如深藍色和黑色,它很容易混淆?!?/p>
根據國家推薦標準GBT24908-2010《對普通照明用自鎮流LED投光燈的性能要求為》,顯色指數限制不小于80,允許正負3浮動范圍,即顯色指數不能低于77.佛山照明、 Mulinsen、本邦國際提交的樣品的顯色指數僅為73.4、 73.4和69.4。在7個品牌樣本中,高的顯色指數是Opp,即86.1。
“當顯色指數大于80時,它基本上可以恢復各種顏色。一旦低于這個值,就意味著它不適合室內照明,因為它不能滿足相對較高的色彩再現要求?!睆偷┐髮W電光源研究所張長端告訴記者。令人費解的是,木林森不僅不符合推薦標準,而且即使商品包裝上的標稱顯色指數也只有70.公然和國家標準是“相反的”。推薦標準是可能的原因之一。由于它是消費者的重要功能指標,為什么只有一個推薦而不是強制性標準?
林書建告訴記者:“這是因為LED投光燈的使用情況非常不同。例如,停車場、走廊對顯色指數的要求較低,65以上就夠了;但如果是家庭、辦公室,顯色指數必須要求達到80.“